福建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文件
福建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梦·劳动美”福建省“绿进杯”
烹饪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县烹饪协会、会员单位、各餐饮企业、有关(烹饪)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弘扬传统饮食文化,引导广大职工进一步立足岗位、提升素质,经研究定于2016年9月—11月举办2016年“中国梦·劳动美”福建省“绿进杯”烹饪职业技能竞赛,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竞赛由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财贸轻纺烟草医药工会工作委员会、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共同承办。本次竞赛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策划和报名发动工作,办公室设在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福州市中山路23号西苑四层)。
二、竞赛工种:
竞赛设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2个工种。
(一) 中式烹调师工种设
⒈中餐热菜:
要求每名选手现场制作3款特色菜肴作品,其中规定主料作品1款、自选作品2款,时间为90分钟。
规定主料作品:家禽(鸡、鸭、鹅任选一款)
自选作品:要求选用大众化食材,制作2款与规定主料作品主料不同、技法不同,具有特色的自选中餐热菜作品。
⒉冷拼雕饰:
要求每名选手现场制作冷菜拼盘1个或1组(使用原料6种以上)、与冷拼主题相宜的果蔬雕饰作品1款,时间为90分钟。
(二)中式面点师工种:中餐面点
要求每名选手现场制作3款特色面点作品,其中规定主料作品1款、自选作品2款,时间为90分钟。
规定主料作品:发酵面团;
自选作品:要求选用大众化食材,制作2道与规定主料作品面团不同、馅心不同,具有特色的自选中餐面点作品。
三、竞赛标准
(一)竞赛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标准进行。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办法,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评委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试题由省竞赛组委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专家制定。选手竞赛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理论成绩×20%+技能成绩×80%。
(二)竞赛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执行。
(三)竞赛监督由省商务厅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四、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次竞赛各工种总分第1名的选手(不含冷拼雕饰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并认定为高级技师;对获得第2—5名的选手,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选手在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竞赛中只能晋升一次。
(二)获得本次竞赛各工种总分第1名且持有相应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种工作3年以上的选手(不含冷拼雕饰组),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本次各工种总分第1-3名的选手,可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金牌工人”;第1-5名中的女职工选手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
(三)对参加本次竞赛中式烹调师工种中餐热菜项目、中式面点师工种竞赛的选手中已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理论和技能成绩(补齐其余模块)均达到60分以上,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四)每个项目设金奖20%,银奖25%,铜奖30%,获得奖金、银、铜奖的选手由省餐饮烹饪协会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对组织选手多、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参加中餐热菜组竞赛,获金奖以上的选手中已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专业工龄的,由福建省烹饪协会授予“闽菜名师”荣誉称号,已获得“闽菜名师”荣誉称号的,授予“闽菜大师”荣誉称号。
(六)参加中餐面点组竞赛,获金奖的选手中已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5年(含5年)以上专业工龄的,由福建省烹饪协会授予“福建面点名师”荣誉称号,已获得“福建面点名师”荣誉称号的,授予“福建面点大师”荣誉称号。
(七)中餐热菜组参赛作品得分前30名的菜肴,由福建省烹饪协会授予“福建名菜”荣誉证书。
(八)中餐面点组参赛作品得分前5名的面点,由福建省烹饪协会授予“福建名点”荣誉证书。
五、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我省区域内从事餐饮烹饪行业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个体劳动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一般应持有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未取得中级资格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经单位推荐,竞赛组委会同意方可参加选拔赛。参加决赛的选手必须经过选拔产生。
(二)参赛选手可就近向各赛区报名,也可直接向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报名,经各地市选拔赛选拔后,获得决赛资格。
(三)报名需填写《2016年 “中国梦·劳动美”福建省“绿进杯”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原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从事本工种连续5年以上工龄证明、2寸黑白正面免冠近照1张。
(四)报名参加中级升高级补模块鉴定的选手需提交电子相片。要求:小于20K,像素大小90*110*24b,后缀名为jpg文件。使用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人像在照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服或白色上衣。
(五)参赛选手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原料自备,食宿费用自理。
六、其他相关规定:
(一)参赛餐具、用具和调味品。参赛用的餐具由选手自带,但不得有店标和店名标记(请在背面贴上选手的姓名和单位,以便领回),竞赛办公室在赛场为选手准备的用具有:燃气灶一眼,砧板一块,小炒锅一口,铁勺、漏勺各一把,一般碗盘和公用的蒸锅、烤箱。调料有:精盐、白糖、味精、白米醋、酱油、胡椒粉、生粉、淀粉、料酒和白胡椒粉。其他比赛用的工具、原料、配料、调料均由选手自带。
(二)为突出体现大众化、民间化、实用化,参赛作品用料严格实行“三不”原则,即不使用燕窝、干鲍、鱼翅、龙虾、东星斑等稀有高档原料,不使用国家明令保护的动植物,不违规使用添加剂。
(三)为使比赛更加符合行业实际要求,全面考评技能水平,提高加工操作效率,更好地体现公平,除面点馅料可成形外,选手其他自带原料均不得作任何刀工成型、成熟及调味加工,所有装饰点缀的加工均在场内进行。
(四)为厉行节约、减少浪费,所有参赛作品的份量,统一规定为6人量或3人份,另备尝碟1人份。
(五)选手保持良好的个人整洁卫生,穿着统一的参赛服装,佩戴参赛证进入赛场。
(六)选手自带的原料中,属于违规的不得带入赛场,由检录人员带为保管,为此而影响参赛的责任自负;选手进入赛场后,如发现私带违规品,按规定扣分直至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服从现场指挥和调度,爱护场内设施设备,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影响他人比赛。
(八)选手独立完成操作,不得提前加工,不得多做挑选,失饪不得重做。
(九)选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按超时处理,在其总成绩中进行扣分,超时5分钟以内扣除2分;超时5分钟以上部分,每分钟扣除1分。
(十)选手操作完毕后,应迅速清理工作区,经同意后带好自己的物品撤离赛场。
七、竞赛时间、地点
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竞赛分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选拔赛分为福州(含驻闽部队)、三明、莆田、龙岩、宁德、石狮六个赛区。各地选拔赛应在11月10日前完成选拔任务。参加决赛的选手必须经过选拔产生。
决赛时间:2016年11月15日—17日
决赛地点: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安排:
(一)报到:11月15日8:30—12:00;
(二)理论考试:11月 15日19:00—21:00;
(三)技能竞赛:11月15日13:00—1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颁奖时间:11月16日16:30
(五)补模块技能鉴定:11月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报名时间、地址和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
福州赛区(含驻闽部队)联系人:刘宝贵 15659376279
三明赛区联系人:杨广宇 13960548005
莆田赛区联系人:关玉标 13905047778
龙岩赛区联系人:黄 俊13950805750
宁德赛区联系人:王代进 13706022781
石狮赛区联系人:谢佳丽 13599949837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中山路23号西苑四层福建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0591-87854272
联系 人:陈 锋 18059098617
刘宝贵 15659376279
电子邮箱:1583787938@qq.com
附件:2016年“中国梦·劳动美”福建省“绿进杯”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福建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2016年9月27日
附件:
2016年“中国梦·劳动美”
福建省“绿进杯”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注:1、“参赛项目”一栏填写时,请在参赛项目后面对应的□中,填“√”。
2、请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部分,并粘贴个人近照一张;
3、每位参赛选手最多可以同时报名参加两项。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级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2寸黑白正面免冠近照1张。
福建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2016年9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