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厨师饪
技艺大比武(华东赛区)的通知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贸易(商务)主管部门、烹饪(饮食、餐饮)行业协会,餐饮企业及有关专业院校、企事业单位,中国烹饪协会名厨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区: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饮食文化,提升中国厨师烹饪技艺水平,发现和选拔厨界技术精英人才,促进全国餐饮行业传承创新、持续发展,由中国烹饪协会主办、中国烹饪协会名厨委员会承办的第二届中国厨师烹饪技艺大比武(华东赛区),现定于2016年4月18日~20日在江苏南京举办。
为保证本次大赛的有序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好参赛报名工作。
附件:
1.第二届中国厨师烹饪技艺大比武(华东赛区)实施方案
2.第二届中国厨师烹饪技艺大比武(华东赛区)评判细则
3.第二届中国厨师烹饪技艺大比武(华东赛区)报名表
4.第二届中国厨师烹饪技艺大比武(华东赛区)作品说明表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第二届中国厨师烹饪技艺大比武
(华东赛区)实施方案
一、比赛宗旨
传承与弘扬中国烹饪技艺精髓,增强广大烹饪工作者爱岗敬业、钻研技术、创新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中国烹饪技艺的创新提高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发现和培养。
二、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6年4月18日全天
比赛时间:2016年4月19~20日
颁奖时间:2016年4月20日下午
2.比赛地点:南京苏宁威尼斯酒店(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山路京新198—1号)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烹饪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烹饪协会名厨委员会
冠名单位:广东嘉豪食品有限公司
四、比赛项目
比赛设烹调、面点、凉菜、雕刻四大项。
(一)烹调
烹调设常规、红烧、快炒、甜菜四个项目,任选其一参赛。常规项目要求在60分钟内制作二款热菜(分别为传统菜、创新菜),原料均自带;红烧项目要求在60分钟内制作两款红烧菜,一款是以现场提供的鱼烹制红烧鱼,另一款是自选红烧菜品,原料自带;快炒项目要求在60分钟内制作四款热菜(分别为宫保鸡丁、滑炒肉丝、西红柿炒鸡蛋、熘鱼片),现场提供原料净料,选手现场完成切配和烹制操作;甜菜项目要求在60分钟内制作二款甜菜,原料均自备。
(二)面点
在60分钟内制作面点两款,包子、酥点、饼任选,原料均自备。
(三)凉菜
在60分钟内制作凉拌菜、花式冷拼各一款,原料均自备。
(四)雕刻
在120分钟内现场制作整雕、快雕各一款。其中,整雕作品可从果蔬雕、糖艺、黄油雕、冰雕、琼脂雕、豆腐雕、巧克力雕、面塑等形式中任选其一,在110分钟内完成,规格大小不限,原料自备;快雕作品以现场提供的2种根茎类原料(白萝卜、南瓜)在10分钟内雕刻两种花朵,花朵形态各异,不得使用胶水,现场提供牙签。
五、相关说明
1.所有参赛作品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方便操作,适应大众化消费需求,适应市场经营和推广。
2.参赛作品应体现选手所在区域烹饪特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保证菜品质量的基础上,在烹饪技法、口味、形态、色泽或装盘形式等方面体现创新。
3.烹调、面点、凉菜三大项的成品数量均为6人量,另备2人量尝碟。
4.烹调、面点、凉菜三大项每位选手可带一名助手参赛,以辅助选手操作,但主要工序和烹制成熟成型必须由选手本人完成,雕刻项目不得带助手。
六、奖项设置
1.四大项按参赛选手比例分别设金奖40%、银奖50%、优秀奖10%,各小项目按最高得分评出红烧王、快炒王、甜菜王、包子王、酥点王、饼王、凉菜王、整雕王、快雕王各一名,颁发奖牌和证书。
2.四大项的前五名选手,获得于2016年10月陕西渭南第26届中国厨师节上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厨师烹饪技艺大比武”总决赛参赛资格。
3.荣获金奖以上的选手,可申报成为中国烹饪协会名厨委员会新星俱乐部成员。
七、参赛报名
(一)参赛对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赛:
1.中国烹饪协会名厨委员会委员或新星俱乐部成员。
2.从事烹饪专业工作8年以上。
3.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好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4.餐饮名店、星级酒店中的厨师长、主厨。
5.有5年以上教龄的烹饪专业院校教师和从事烹饪的科研人员。
(二)报名方法
1.报名者可通过中国烹饪协会网站(www.ccas.com.cn)下载竞赛细则、报名表等有关资料,向中国烹饪协会名厨委员会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作品说明表、选手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3.参赛每项收取报名费460元,邮、汇至如下账户,并将邮汇凭证传真至中国烹饪协会名厨委员会:
户 名:中国烹饪协会名厨专业委员会
账 号:2455 1108 4592
开户行:中国银行青岛香港东路支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萍(15192501333)、孔令斌(13583293255)
传 真:0532-66887766
邮 箱:mingchuwei_jiaoliu@163.com 13583293255@163.com
附件2:
第二届中国厨师烹饪技艺大比武
(华东赛区)评判细则
一、评分标准
四大项均按质量、适应、效率、速度、技法、节约与卫生等方面评定,满分均为100分。
(一)烹调、凉菜(常规、红烧、甜菜、凉菜)
1.质量(60分):口味纯正,主味突出,调味适当,回味悠长;刀工精细,色泽自然,配比合理,形态美观;烹法恰当,火候适宜,技法多样,特色鲜明。不符合要求扣1~20分;成品异味严重而不能食用,不予判分;成品失饪造成生、煳而不能食用,不予判分。
2.适应(20分):具有实用价值,适应行业经营,市场易推广,不哗众取宠,不刻意追求外在装饰,不喧宾夺主。不符合要求扣1~10分。
3.效率(20分):制作过程干净利落,步骤清楚,操作规范紧凑,效率高,完成度高。不符合要求扣1~10分。
(一)面点(包子、酥点、饼)
1.质量(60分):口味纯正,主味突出,调味适当,回味悠长;形态优美自然,平滑光润,层次清晰,花纹细腻匀称,规格协调一致,馅与皮均衡适度,色调匀称、自然、美观,符合成品本身应具有的洁白、金黄、透明等色泽,装盘美观;烹法恰当,火候适宜,技法多样,特色鲜明。不符合要求扣1~20分;成品异味严重而不能食用,不予判分;成品失饪造成生、煳而不能食用,不予判分。
2.适应(20分):具有实用价值,适应行业经营,市场易推广,不哗众取宠,不刻意追求外在装饰,不喧宾夺主。不符合要求扣1~10分。
3.效率(20分):制作过程干净利落,步骤清楚,操作规范紧凑,效率高,完成度高。不符合要求扣1~10分。
(三)雕刻(整雕)
1.质量(60分):食材使用得当,符合比赛主题和要求;雕琢细腻,技法娴熟,成品精细,刀面光洁,规格整齐,厚薄均匀,层次清晰,有利于美化塑造形态;构思新颖,形态逼真,形象生动美观,色彩自然协调。不符合要求扣1~20分。
2.适应(20分):具有实用价值,适应行业经营,市场易推广。不符合要求扣1~10分。
3.效率(20分):制作过程干净利落,步骤清楚,操作规范紧凑,效率高,完成度高。不符合要求扣1~10分。
(四)烹调、雕刻(快炒、快雕)
1.速度(30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品用时最少者得满分,第二名扣1分,第三名扣2分,第四至十名扣4分,第十一至二十名扣6分,之后扣9分,最多扣分不超过9分。
2.质量(40分):快炒成品符合应有的口味、色泽、质感;快雕作品构思新颖,形态逼真,形象生动美观,色彩自然协调,不符合要求扣1-16分。
3.技法(20分):技法得当、操作娴熟。不符合要求扣1~8分。
4.节约与卫生(10分):出料率高、下脚料少,操作干净、整洁、有序。不符合要求扣1~4分。
二、评判方式
1.评委由专业评委、大众评委、媒体评委三部分组成。其中专业评委评分比重占70%,大众评委、媒体评委各占15%。
2.五位专业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判打分,每款作品五位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本作品的专业得分。每位选手二款作品得分的平均值,减去该选手现场超时、违规扣分,为该选手的专业得分。大众评委和媒体评委现场品尝作品,通过投票的方式参与打分,一票一分。根据数量统计大众评分和媒体评分。三类评分相加的总和为选手最终得分。
3.评委扣分起点为1分,计算合计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4.选手现场操作表现由监理人员考察,并对违规过失如实记录,由监理长根据规定予以扣分。情节严重需取消选手参赛资格,由裁判长核准并签字。
三、现场操作过失扣分标准
1.选手工作服不整洁,留长胡须、长发、长指甲,带戒指,操作前不洗手消毒,扣1~2分。
2.食物生熟不分,工具不洁,乱扔下脚料,操作区域不卫生,扣1~2分。
3.失饪重做,或挪用他人加工的原料、汤汁,扣2~4分。
4.提前成型、入味、成熟或带成品参赛,每一项扣2~4分。
5.超时操作,5分钟之内(含5分钟)扣1分,以后每超5分钟扣2分。
6.迟到每5分钟扣1分。
7.现场不服从指挥、调度和管理,扣1~1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参赛资格。
8.由于选手主观原因发生操作事故,扣2~10分。
9.使用金属、塑料、竹木等非可食物品进行作品的支撑、装饰(雕塑项目除外),使用人工色素和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烹饪,扣2~10分。
10.操作过程中使用移动电话,扣1~2分。
四、比赛程序
1.报到:报到时领取参赛证、场次通知单、提前加工申请单、服装等资料。
2.检录:选手身着参赛服装,持参赛证、场次通知单和自备的原料、用具、餐具,按参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现场发放号码牌和盘贴,经核查后统一进入赛场。
3.提前加工:确需提前加工的原料,如涨发原料、汤料,未经入味的蓉、泥馅料,未成型的净料和盘饰、点缀品,用于制作凉菜的熏、烤、酱货类、火腿、香肠等熟料,提前在作品登记表中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带进赛场。
4.赛场:选手进入赛场,对号就位,核定所需的用品、用具,由现场监理再次验料。选手在其自带餐具底部粘贴号牌,并保管好另一份同号牌,在当天16:00领取自带餐具。
5.送评:作品完成后,附作品说明表,与尝碟一同由专人送评。未经许可不配尝碟,作品扣2分。
6.赛场提供物品:包括蒸烤箱、炒锅、手勺、漏勺、砧板(菜墩)、料碗(马斗)、尝碟等用具类,色拉油、酱油、醋、盐、白糖、胡椒粉、淀粉、面粉、味精、鸡粉等调料类。
附件3:

注:请选手如实填写,此表可复印,不得涂改。
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