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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福建省烹饪技能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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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福建省烹饪技能竞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广大职工进一步立足岗位、提升素质。同时为了挖掘民间特色菜肴,弘扬传统饮食文化,经研究定于2014年10月25—26日在福州永泰县举办“中国梦·劳动美”福建省烹饪技能竞赛,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竞赛由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商务厅联合主办,福建省烹饪协会和永泰县人民政府承办。本次竞赛成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策划和报名发动工作,办公室设在福建省烹饪协会(福州市中山路23号39幢一层)。

二、赛项设置:

本届竞赛设置中餐热菜、中餐面点、冷拼雕饰三个项目。

(一)中餐热菜:

要求每名选手现场制作3款特色菜肴作品,其中规定主料作品1款、自选作品2款,时间为90分钟。

规定主料作品:家禽(鸡、鸭、鹅任选一款)

自选作品:要求选用大众化食材,制作2款与规定主料作品主料不同、技法不同,具有特色的自选中餐热菜作品。

(二)中餐面点:

要求每名选手现场制作3款特色面点作品,其中规定主料作品1款、自选作品2款,时间为90分钟。

规定主料作品:发酵面团;

自选作品:要求选用大众化食材,制作2道与规定主料作品面团不同、馅心不同,具有特色的自选中餐面点作品。

(四)冷拼雕饰:

要求每名选手现场制作冷菜拼盘1个或1组(使用原料6种以上)、与冷拼主题相宜的果蔬雕饰作品1款,时间为90分钟。

三、竞赛标准

(一)本次竞赛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标准进行。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办法,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评委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试题由省竞赛组委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专家制定。选手竞赛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理论成绩×20%+技能成绩×80%。

(二)本次竞赛评委主要由具有考评员资格的专业人员组成,名单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定。

(三)竞赛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四、竞赛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次竞赛中餐热菜组总成绩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中餐热菜团体项目第1名的代表队(前5名个人成绩总和第1名)由省总工会命名“福建省工人先锋号”,获得个人项目1-5名中的女职工选手还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

(二)获得本次竞赛中餐热菜和中餐面点组总成绩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对获得第2-5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选手在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竞赛中只能晋升一次。

(三)参加本次竞赛的选手持有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理论考试和竞赛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并补齐其余模块考核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四)每个竞赛项目设金奖30%名,银奖30%名,铜奖30%名,获得金、银、铜奖的选手由福建省烹饪协会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对组织选手多、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参加中餐热菜组竞赛,获银奖以上的选手中已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专业工龄的,由福建省烹饪协会授予“闽菜名师”荣誉称号,已获得“闽菜名师”荣誉称号的,授予“闽菜大师”荣誉称号。

(六)参加中餐面点组竞赛,获金奖的选手中已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5年(含5年)以上专业工龄的,由福建省烹饪协会授予“福建面点名师”荣誉称号,已获得“福建面点名师”荣誉称号的,授予“福建面点大师”荣誉称号。

(七)中餐热菜组参赛作品得分前50名的菜肴,由福建省烹饪协会授予“福建名菜”荣誉证书。

(八)中餐面点组参赛作品得分前5名的面点,由福建省烹饪协会授予“福建名点”荣誉证书。

五、参赛对象及报名办法

(一)参赛选手一般应持有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未取得中级资格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经单位推荐,竞赛组委会同意方可参加比赛。

(二)参赛选手可向当地烹饪协会报名,也可直接向省烹饪协会报名。

(三)报名时须填写《“中国梦·劳动美”福建省烹饪技能竞赛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参赛选手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原料自备,食宿费用自理。

六、其他相关规定:

(一)参赛餐具、用具和调味品。参赛用的餐具由选手自带,但不得有店标和店名标记(请在背面贴上选手的姓名和单位,以便领回),竞赛办公室在赛场为选手准备的用具有:燃气灶一眼,砧板一块,小炒锅一口,铁勺、漏勺各一把,一般碗盘和公用的蒸锅、烤箱。调料有:精盐、白糖、味精、白米醋、酱油、胡椒粉、生粉、淀粉、料酒和白胡椒粉。其他比赛用的工具、原料、配料、调料均由选手自带。

(二)为突出体现大众化、民间化、实用化,参赛作品用料严格实行“三不”原则,即不使用燕窝、干鲍、鱼翅、龙虾、东星斑等稀有高档原料,不使用国家明令保护的动植物,不违规使用添加剂。

(三)为使比赛更加符合行业实际要求,全面考评技能水平,提高加工操作效率,更好地体现公平,除面点馅料可成形外,选手其他自带原料均不得作任何刀工成型、成熟及调味加工,所有装饰点缀的加工均在场内进行。

(四)为厉行节约、减少浪费,所有参赛作品的份量,统一规定为6人量或3人份,另备尝碟1人份。

(五)选手保持良好的个人整洁卫生,穿着统一的参赛服装,佩戴参赛证进入赛场。

(六)选手自带的原料中,属于违规的不得带入赛场,由检录人员带为保管,为此而影响参赛的责任自负;选手进入赛场后,如发现私带违规品,按规定扣分直至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服从现场指挥和调度,爱护场内设施设备,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影响他人比赛。

(八)选手独立完成操作,不得提前加工,不得多做挑选,失饪不得重做。

(九)选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按超时处理,在其总成绩中进行扣分,超时5分钟以内扣除2分;超时5分钟以上部分,每分钟扣除1分。

(十)选手操作完毕后,应迅速清理工作区,经同意后带好自己的物品撤离赛场。

七、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定于2014年10月25-26日在永泰香米拉温泉酒店举行,安排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10月24日09:00—16:30在泰盛酒店(较厂路一号)报到。

(二)理论考试时间、地点:10月 24日19:00—21:00在泰盛酒店。

(三)竞赛时间、地点:10月25日—26日在永泰香米拉温泉酒店。

(四)补模块技能鉴定时间、地点:10月27日上午在泰盛酒店。

(五)10月26日20:00将在永泰香米拉温泉酒店举行颁奖仪式。此次福建省烹饪技能竞赛将与“第六届海峡两岸电视主持人新人大赛”和“第二届永泰旅游美食节”同时举行,比赛现场中央电视台、东南电视等各家媒体将现场录制和传播,各地选手踊跃报名,报名截止时期2014年10月18日。

八、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福州市中山路23号39幢福建省烹饪协会

联系电话:0591-87854272

联系人:陈德美 13805068362、陈 锋 18059098617

刘宝贵 15659376279


附件“中国梦·劳动美”福建省烹饪技能竞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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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09  阅读: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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